晏朝始立,诸规未全。多沿用旧周宫规,百律待立,万不及后世周全缜密。
·惩处原则·
◆天下·朱颜纪◆后宫惩处方式共有以下几类(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剧情灵活处理,若越级行使权力,则可能触发被揭发、保护、责办、拉拢、晋降等剧情):
申斥:口头斥责及类似惩处;
轻罚:包括抄写、罚站及类似惩处;
重罚:包括罚跪、掌嘴、杖责及类似惩处;
罚俸:扣罚犯错妃嫔半年或一年俸禄;
禁足:限制犯错妃嫔出外活动,直至赦免,时间多以一月至半年为准,特殊情况除外;
降级:贬谪犯错妃嫔,降级程度依罪责而定;
褫夺封号:剥夺犯错妃嫔所有御赐封号;
打入冷宫:即将犯错妃嫔移居至掖庭宫,可与降级、褫夺封号并用;
黜名:即将犯错妃嫔自玉牒中除名,贬为宫婢;
赐死:处死犯错妃嫔,可与黜名并用。
◆帝后◆
对后宫妃嫔可施行所有惩处。
◆后宫协理妃嫔◆
从一品及以上妃嫔一切惩处需向帝后请示;可申斥、轻罚、重罚从三品及以上妃嫔,若要施行罚俸禁足降级等惩处,需向帝后请示;可申斥、轻罚、重罚、罚俸、禁足、降级余等妃嫔。
◆各宫主位妃嫔◆
可对辖内妃嫔施行申斥、轻罚、重罚,罚俸惩处,需向帝后或后宫协理妃嫔请示方可对辖内妃嫔施行禁足惩处。
◆从三品(含)以上妃嫔◆
可申斥低于自身位分半阶的妃嫔,可申斥、轻罚低于自身位分一阶的妃嫔,重罚低于自身位分一阶半的妃嫔。
◆从四品(含)以上妃嫔◆
可申斥、轻罚低于自身位分一阶的妃嫔,重罚低于自身位分两阶的妃嫔。
◆正五品(含正五品)以下妃嫔◆
可申斥低于自身位分一阶的妃嫔,可申斥、轻罚低于自身位分两阶的妃嫔。 |